別認為是他人侵犯了,或許是自己縱容了對方有這樣的權利往前踏步。
別認為是對方的問題,其實是自己態度未明確表達。

 

審慎思考,近期的情況。

是不是因為不計較,還是因為不敢表達,所以放棄了爭取的權利?
是不是因為沒自信,所以縱容了他人踩在自己頭上卻不敢吭聲?
是不是態度不明確,讓他人認為你都無所謂無感就可以一而再再而三?

真的不是沒感覺,甚至我比任何人都難以釋懷,只是說服自己,深怕就是自己放大了問題而其實根本沒這麼嚴重。
審慎地反省後只要覺得10%自己有責,就先改進自我而非指責他人。
然而這樣的自省,是不是不自覺地貶低自我價值?
進而,表現無自信唯唯喏喏,過於配合度高,存在感降低,他人不擔心我會離開?
不想把“離開”當做籌碼,就像女生把“分手”做為威脅一樣幼稚,但如果我真的倦了乏了想離開,我想你也沒差。
而當我說出口,那就不是只是說說期待你挽留,而是這念頭已經萌芽只是還未開花結果。

學習,不再把線畫得如此模稜量可界限模糊,不喜歡就勇敢的表達不喜歡,
如果他無法接受表示我們無法共處那也無需勉強彼此而繼續下去,
世界很大你可以走你的陽關道我過我的獨木橋。

對於你,除了學習看你的優點之外也要接納你的缺點,
但彼此的那條線也要界定清楚,
目前是我沒表達的錯,之後就只會是你超限的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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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呆n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