究竟愛一個人,可以愛到什麼地步?

究竟什麼樣的邂逅,可以捨命不悔?

邏輯的盡頭,不是理性與秩序的理想國.

而是我用生命奉獻的愛情。



先前我說過,

凌晨到早上的那段時間是我最難熬的時候,因為失眠

所以我會寫寫我看過的書我喜歡的句子

但最近看書進度一度落後...

在昨天才有進展,看了一本推理劇作



嫌疑犯X的獻身

「這是我所能想到最純粹的愛情、最好的詭計。」



剛開始看到時,稍微看了一下作者的簡介

原來他也是"白夜行"的小說作者呀!!

不難想像,因為兩者的確些許的相似之處...

在一開始,加害者就犯案了,短短的40幾頁,寫完犯案原因和過程

但這時,是最單純的犯案,

就像"白夜行"一樣,在一開始,就犯案了



相似的地方,加害者不是自願的犯罪

都是因為受到壓迫,所以才一時失去控制犯下罪行

但令我不懂的是,為什麼不當下自首??

因為"自我防衛"在法律上是有保護的,那他們為什麼不往最單純的一步走

作者認為他的故事是最單純的??

我反而覺得他把一件最單純的案件變複雜化...

不過,這樣才能譜出後來他所謂最單純的愛吧!!



令我不解的是,為什麼警察一開始一直鎖定被害人的前妻??

被害人真的如此單純??

不過這也是故事的張力吧~

因為後來的結局的確讓我下一跳

為了自己默默喜歡的女生,為了讓他有完整的不在場證明

他殺了另一個人,來偽裝原本殺的那一個人

也是讓自己沒有後悔之路,因為警察所調查的的確是他所殺的另一個人 - 遊民

他先把一開始的被害人處理掉,

但為了不讓母女一直擔心有一天東窗事發,

所以隔天再殺了另一個人,毀容.毀指紋,讓他被誤認為是一開始的被害人



他是如何計畫的??

最初的被害人,在被殺之前有租一家旅館

所以為了讓遊民被誤認為此人,

他先去旅館整理,再叫遊民去住一天,並換上原被害人的衣服

然後再約到另一個地點,並偷了一台腳踏車,新的

騎腳踏車到預定地點之後,再加以傷害

傷害手法,為了母女,使用一模一樣的手法

然後再加以毀滅其身分證明



看似很完美

但他怎麼能肯定能把旅館整理的毫無原被害人毛髮

加上警察找的不只是毛髮,還有指紋

那我更佩服了,他可以把所有的原被害人痕跡都消除了??

如果真的消除,那警察難道不懷疑嗎??

因為竟然除了被害人的指紋,竟然沒有管理員&清理人員的指紋,

這不會令人懷疑嗎??



既然這故事的警察,一開始就一直認定這對母女是兇手,在沒有證據之下

但為什麼沒發現上面的疑點??

對於那對母女,警察說是直覺

那他的直覺還真的很強,因為他不懷疑其他人,一口咬定



我買的推理小說&看過的並不多

尤其時買的,只有2本...

一本是我現在說的這一本"嫌疑犯X的獻身",另一本是"青之炎"~



"嫌疑犯X"

一開始令我覺得破綻百出,但後來作者卻說的好像完美於缺...

"青之炎"

一開始我絕得完美無缺,卻在最後跑出一堆程咬金...



這些故事,還是自己去探索比較好!!

呼~會把這篇寫的亂七八糟文章看完的人,我想應該沒幾人XD






 


 


 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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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呆n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8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