究竟愛一個人,可以愛到什麼地步?
究竟什麼樣的邂逅,可以捨命不悔?
邏輯的盡頭,不是理性與秩序的理想國.
而是我用生命奉獻的愛情。
先前我說過,
凌晨到早上的那段時間是我最難熬的時候,因為失眠
所以我會寫寫我看過的書我喜歡的句子
但最近看書進度一度落後...
在昨天才有進展,看了一本推理劇作
嫌疑犯X的獻身
「這是我所能想到最純粹的愛情、最好的詭計。」
剛開始看到時,稍微看了一下作者的簡介
原來他也是"白夜行"的小說作者呀!!
不難想像,因為兩者的確些許的相似之處...
在一開始,加害者就犯案了,短短的40幾頁,寫完犯案原因和過程
但這時,是最單純的犯案,
就像"白夜行"一樣,在一開始,就犯案了
相似的地方,加害者不是自願的犯罪
都是因為受到壓迫,所以才一時失去控制犯下罪行
但令我不懂的是,為什麼不當下自首??
因為"自我防衛"在法律上是有保護的,那他們為什麼不往最單純的一步走
作者認為他的故事是最單純的??
我反而覺得他把一件最單純的案件變複雜化...
不過,這樣才能譜出後來他所謂最單純的愛吧!!
令我不解的是,為什麼警察一開始一直鎖定被害人的前妻??
被害人真的如此單純??
不過這也是故事的張力吧~
因為後來的結局的確讓我下一跳
為了自己默默喜歡的女生,為了讓他有完整的不在場證明
他殺了另一個人,來偽裝原本殺的那一個人
也是讓自己沒有後悔之路,因為警察所調查的的確是他所殺的另一個人 - 遊民
他先把一開始的被害人處理掉,
但為了不讓母女一直擔心有一天東窗事發,
所以隔天再殺了另一個人,毀容.毀指紋,讓他被誤認為是一開始的被害人
他是如何計畫的??
最初的被害人,在被殺之前有租一家旅館
所以為了讓遊民被誤認為此人,
他先去旅館整理,再叫遊民去住一天,並換上原被害人的衣服
然後再約到另一個地點,並偷了一台腳踏車,新的
騎腳踏車到預定地點之後,再加以傷害
傷害手法,為了母女,使用一模一樣的手法
然後再加以毀滅其身分證明
看似很完美
但他怎麼能肯定能把旅館整理的毫無原被害人毛髮
加上警察找的不只是毛髮,還有指紋
那我更佩服了,他可以把所有的原被害人痕跡都消除了??
如果真的消除,那警察難道不懷疑嗎??
因為竟然除了被害人的指紋,竟然沒有管理員&清理人員的指紋,
這不會令人懷疑嗎??
既然這故事的警察,一開始就一直認定這對母女是兇手,在沒有證據之下
但為什麼沒發現上面的疑點??
對於那對母女,警察說是直覺
那他的直覺還真的很強,因為他不懷疑其他人,一口咬定
我買的推理小說&看過的並不多
尤其時買的,只有2本...
一本是我現在說的這一本"嫌疑犯X的獻身",另一本是"青之炎"~
"嫌疑犯X"
一開始令我覺得破綻百出,但後來作者卻說的好像完美於缺...
"青之炎"
一開始我絕得完美無缺,卻在最後跑出一堆程咬金...
這些故事,還是自己去探索比較好!!
呼~會把這篇寫的亂七八糟文章看完的人,我想應該沒幾人X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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