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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不是完全沒有感情、沒有心情,那就可以不感到痛。


在敷米漿的書中,聽到一個故事...
有個女孩,有特異功能可以看穿別人的心情,所以他到處看~到處看~
發現一個男孩竟然沒有心情,所以感到很好奇的天天觀察,
後來才知道原來他也有特異功能,可以讓自己完全沒有心情的活著,
女孩因為天天觀察,所以愛上了男孩,決定讓男孩可以愛、可以恨,
這樣,他才可以不失戀的與男孩在一起。

是的,結尾是女孩成功的讓男孩擁有了感情,
但卻還是失去了他的感情...
因為,男孩恨他....「我恨你,因為你讓我知道,一個人擁有情緒,是如此痛苦的事。」
恨他給了他感情,讓他了解擁有感情的痛苦。

或許,我現在的感情躲起來了,
我不知道自己到底有沒有所謂的感情,
甚至我不知道為什麼我可以很輕易的喜歡上每個人,卻很難去愛一個人,
我甚至感到噁心、感到害怕、感到不知所措。
我甚至不懂,那總會讓人很痛很痛的東西,
為什麼要強迫我去接受,去感覺,
感受過一次心底的痛不就夠了,為什麼要一再痛下去??
難道就不能一直快快樂樂的喜歡,然後拋棄那痛苦的愛..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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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呆n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